关于开展教师专业素养 “教学技能”考核活动的方案
时间:2019/12/10 10:47:36 来源:金坛区薛埠中心小学作者:杨德海 阅读:4653次
关于开展教师专业素养 “教学技能”考核活动的方案
根据《关于开展金坛区中小学教师专业素养考核活动的通知》(坛教人字〔2017〕39号)文件精神,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教师专业素养 “教学技能”考核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领导小组
组 长:虞福平
副组长:史建平
组 员:杨德海、崔恒青、陈香娟、盛小罡、邢长青、周卫兵、陈元元
二、参加对象
在职专任教师
三、参加学科
语文、数学、英语
道德与法制、科学、体育、音乐、美术、综合实践活动、信息技术
四、考核时间
2019年12月2日——12日
五、考核形式及内容
1.考核形式:现场操作或技能展示。
2.根据学科特点及教学实际,各学科选定的教学技能考核项目如下:
学段、学科 | 教学技能项目 | 负责人 |
语文 | 教学设计;朗诵;演讲;粉笔字 | 邢长青 |
数学 | 教学设计;课件制作 | 杨德海 |
英语 | 教学设计;演讲;粉笔字 | 崔恒青 |
科学 | 实验操作 | 周卫兵 |
音乐 | 钢琴;声乐;特长展示 | |
美术 | 粉笔字;国画(花鸟画);色彩命题画 | |
体育 | 口令+队列队形;相应学段的广播操或自编操 | |
信息技术 | 电脑制作;程序设计 | |
综合实践 | 现场劳技制作 | |
道德与法制 | 教学设计;课件制作 |
六、相关要求
1.所有专任教师按期按要求参加考核。
2.对有特殊情况不能参赛的,由个人提交书面申请,学校同意,并报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备案。
3.本项活动最终解释权属校长室。
常州市金坛区薛埠中心小学
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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