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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教师专业素养 “教学技能”考核活动的方案

时间:2019/12/10 10:47:36 来源:金坛区薛埠中心小学作者:杨德海 阅读:4653次


关于开展教师专业素养 “教学技能”考核活动的方案

 

根据《关于开展金坛区中小学教师专业素养考核活动的通知》(坛教人字〔2017〕39号)文件精神,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教师专业素养 “教学技能”考核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领导小组

组 长:虞福平

副组长:史建平

组 员:杨德海、崔恒青、陈香娟、盛小罡、邢长青、周卫兵、陈元元

二、参加对象

在职专任教师

三、参加学科

语文、数学、英语

道德与法制、科学、体育、音乐、美术、综合实践活动、信息技术

四、考核时间

  2019年12月2日——12日

五、考核形式及内容

1.考核形式:现场操作或技能展示。

2.根据学科特点及教学实际,各学科选定的教学技能考核项目如下:

学段、学科

教学技能项目

负责人

语文

教学设计;朗诵;演讲;粉笔字

邢长青

数学

教学设计;课件制作

杨德海

英语

教学设计;演讲;粉笔字

崔恒青

科学

实验操作

周卫兵

音乐

钢琴;声乐;特长展示

美术

粉笔字;国画(花鸟画);色彩命题画

体育

口令+队列队形;相应学段的广播操或自编操

信息技术

电脑制作;程序设计

综合实践

现场劳技制作

道德与法制

教学设计;课件制作

六、相关要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
1.所有专任教师按期按要求参加考核。

2.对有特殊情况不能参赛的,由个人提交书面申请,学校同意,并报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备案。

3.本项活动最终解释权属校长室。

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常州市金坛区薛埠中心小学

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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